張海,1986起曾擔任河南省書法家代表團團長、河南省文化代表團團長、河南省書畫家代表團團長、河南裝裱藝朮家代表團團長、中國書法家代表團團長,先后十多次到日本東京、大阪、京都、奈良、北上市、高松市舉辦書法展覽。應新加坡書協的邀請,90年到新講授隸書,91年隨費新我先生到新辦展。從1993年起先后四次應邀赴港講學舉辦個人書法展,《張海師生書法展》,作為學者為香港中文大學師生舉辦書法講座,擔任全港雙年藝朮展評委;作品曾到韓國、法國、德國、芬蘭、加拿大等地展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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